文明单位、文明小区、文明村、文明校园是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生态文明建设的综合性荣誉称号。两年以来,全区各单位、小区、村、学校按照宝山区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标准,认真开展创建活动,通过基层申报、职能部门考核、主管部门审核、区文明办综合考评等流程,经区文明委审议,形成了本届宝山区文明创建先进名单。 为加强社会监督,充分听取群众意见,现将创建先进名单向社会公示。广大市民群众如有意见和建议,可以信函方式向宝山区文明办反映。 公示时间:2019年2月26日至3月4日。
区文明办通讯地址:宝山区密山路5号A207室(邮政编码:201999)
附:公示名单.doc
宝山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2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