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晒晒传家宝·我家的红色记忆”活动的通知 |
日期:[2024/11/21] 作者:[宝山文明网] |
区区级机关工作党委、区档案局、区委党史研究室、区委老干部局、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区教育局、区文旅局、区卫健委、区国资委,各街镇(园区),区融媒体中心: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结合人民城市理念提出5周年重要节点,推动形成人人争做红色文化传承者、传播者的良好风尚,在全社会营造传承光荣传统、赓续红色血脉的浓厚氛围,市委宣传部联合市文明办、市级机关工委等单位,在全市开展“晒晒传家宝·我家的红色记忆”系列活动。现就我区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晒晒传家宝·我家的红色记忆”系列活动 二、活动时间 2024年11月至2025年1月 (一)活动预热征集阶段 11月中旬至12月上旬:通过区融媒体中心各平台和街镇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发布征集通知,在全区广泛发动市民群众挖掘“红色传家宝”以及背后的红色故事和红色记忆。 (二)成果梳理展示阶段 11月下旬至12月中旬:依托各新时代文明实践阵地开展红色故事讲述,区融媒体中心协助做好视频录制,在区融媒体中心各平台和各街镇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建立专栏等,宣传展示传家宝及其背后红色故事。 (三)深化宣传推广阶段 12月中旬起:在统筹汇总我区各宣传展示成果的基础上,择优报送案例至市委宣传部,通过市级平台以图文、视频等形式进行深入宣传。 三、主要内容 向在宝山生活、学习、工作的各类家庭征集“传家宝”背后的红色故事,包括各类老照片、老物件,如:文献、手稿、勋章、徽章、证件、证书、旗帜、印章、契约、字据、账本、家书、家信(信纸信封)、家训、家谱等。 通过讲述传家宝背后的故事,反映家庭成员对中国共产党的深厚情感,反映家庭成员(特别是父辈、祖辈)在建党历史中的动人故事,反映家庭成员参与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见证上海日新月异发展的切身感受等。 四、报送要求 (一)报送时间 即日起至2024年12月6日 (二)报送内容 以图文内容或视频形式报送,具体要求如下: 1.图文 (1)照片:5-8张红色传家宝的现况照片或历史照片,每张大小1M以上。 (2)文字:红色传家宝是什么、什么来历、有何故事,以及意义和影响。 2.视频 (1)标题:晒晒传家宝+原创标题。 (2)格式:3分钟以内,Mp4等格式,1GB以内文件。 (3)视频内容:讲述传家宝和背后的红色故事。当事人由于身体原因等不便讲述的,可由其他人代为讲述。 (三)报送方式 各街镇(园区)和有关单位需择优报送3个案例,图文及视频内容打包发送至邮箱shbswmb@126.com,邮件标题:“晒晒传家宝+区/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 (四)注意事项 1.报送内容须符合本通知要求,特别要注明报送家庭的联系方式,必须为原创作品,不得转载、剽窃、抄袭他人作品。 2.报送内容不得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 3.报送内容版权归主办方所有,主办方有权对报送内容编辑修改、公开发表、结集出版、播出推送、展览展示等。 4.主办方将结合主题宣传活动等,对优秀报送内容进行宣传展示。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单位统筹安排部署,加强组织动员,广泛发动市民群众参与到红色文化传承弘扬工作中来,扎实开展好讲述活动和成果宣传报送。 2.注重工作实效。以普通家庭为主体,真正把有内容、有兴趣的市民群众发动起来,把有价值、有意义的红色传家宝和背后的故事挖掘出来。 3.突出宣传导向。充分调动系统内、区域内宣传资源,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手段做好宣传报道,通过“红色传家宝”这一载体,生动讲述背后打动人心的故事,表达人民群众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的朴素情感,形成人人都是红色文化传承者、传播者的浓厚氛围。杜绝“低级红”“高级黑”。 特此通知。
中共宝山区委宣传部 宝山区文明办 2024年11月21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