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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种铲毒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让“罪恶之花”无处绽放
日期:[2024/6/28] 作者:[友谊路街道]

让“罪恶之花”无处绽放

为有效遏制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扩大禁种铲毒宣传影响力,强化毒品源头管控,友谊路街道社区平安办根据区禁毒办的工作要求,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任务分工,层层压实责任,确保了禁种铲毒工作的有力推进。

栽种花草能够怡情养心

但是有一种看似美丽的植物却绝对不能种养

它就是罂粟

哪怕只种一株也属违法!

今年禁种铲毒工作启动以来,友谊路街道在深入开展禁种铲毒行动中,发现并劝阻了2起非法种植罂粟的行为,有效遏制了毒品原植物的滋生蔓延,维护了社会治安稳定。

案例一

5月11日下午1点,长滩居委干部、物业公司工作人员按照既定计划进行日常踏查,在踏查至长滩某幢楼楼顶天台时,发现2盆花盆中疑似种植罂粟。


长滩居委干部拿出“秘密武器”——微信小程序“形色识花”,只要简单对着植物一拍,它就能轻轻松松帮我们识别出罂粟花!工作人员立即对现场进行了拍照取证,并上报给上级单位。


随后,友谊路街道社区平安办组织社区民警、禁毒社工、居委干部一起对现场进行进一步核查。经核实,共计种植了7株罂粟,工作人员走访楼道居民,无人知道是谁种植,又因现场无监控无法确认种植人员信息,之后对现场罂粟进行了铲除和销毁。同时,对周边区域进行了进一步的搜索和排查,以确保没有遗漏的罂粟植株。

案例二

5月14日下午2点,宝林六村居委干部和禁毒志愿者在日常踏查中,发现小区内某户阳台有2个花盆中疑似种植罂粟,由于前期禁种铲毒专项培训过相关内容,大家对毒品原植物有一定的了解,一致确认为罂粟。

居委干部立即对现场进行了拍照取证,并上报给上级单位。随后,友谊路街道社区平安办组织社区民警、禁毒社工、居委干部一起上门调查核实,当事人说:“我喜欢养些花草,发现这个花特别漂亮,想用于观赏,但并不知道这是罂粟花。”


经核实,共计种植了2株罂粟,民警对当事人做出了口头教育,禁毒社工对其开展毒品预防教育,同时对现场的罂粟进行了铲除和销毁。

让“罪恶之花”无处绽放

此次禁种铲毒行动的成功开展,充分展示了友谊路街道在维护社会治安方面的坚定决心。接下来,街道将继续加大禁种铲毒工作力度,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打击毒品犯罪活动。同时,加强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广大群众的法律意识和禁毒意识,共同营造无毒社会的良好氛围。

但是

你能认识罂粟吗?

对它了解吗?

罂粟,一年生草本植物,全草均有毒,它的茎通常来说有30-80厘米高,分枝,有伸展的糙毛。叶互生,羽状深裂,裂片披针形或条状披针形,两嬗胁诿s克诘幕ɡ俪事亚蛐危谐す#纯攀毕麓埂]嗥躺ǹ蠹赐崖洌惑克谟�4片花瓣,有多个花型和花色。基部常具深紫色斑,宽倒卵形或近圆形,花药黄色;雌蕊倒卵球形,柱头辐射状。

罂粟与虞美人同属罂粟科

外形相似,大多数人都区分不了

下边阿友就给大家介绍两者的区别





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的法律后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一条规定

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的,一律强制铲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一)种植罂粟五百株以上不满三千株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较大的;

(二)经公安机关处理后又种植的;

(三)抗拒铲除的。

非法种植罂粟三千株以上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非法种植罂粟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在收获前自动铲除的,可以免除处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一条规定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非法种植罂粟不满五百株或者其他少量毒品原植物的;

(二)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少量未经灭活的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的;

(三)非法运输、买卖、储存、使用少量罂粟壳的。

有前款第一项行为,在成熟前自行铲除的,不予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