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二)》(以下简称《解释(二)》)于今年2月1日正式施行。为进一步增强辖区居民和妇女干部对《解释(二)》的理解和应用,有效预防和妥善处理婚姻家庭矛盾,吴淞街道司法所联合街道妇联于3月6日下午在街道社区党群服务中心举办“法护巾帼 与爱同行”专题法治讲座。北京中凯(上海)律师事务所黄莹静律师受邀为大家带来了一场干货满满的新规解读。 
讲座开始,黄律师首先介绍了《解释(二)》的出台背景和意义,随后围绕《解释(二)》的亮点核心内容,以通俗易懂的语言深入浅出地讲解了关于夫妻间给予房产、父母为子女婚后购房出资、违反夫妻忠实义务将共同财产赠与他人、同居析产规则以及离婚协议约定财产给予子女裁判规则等居民普遍关心的法律问题。针对居民提出的“房产加名纠纷”“探视权执行”等实际问题,黄律师逐一进行了专业细致的解答。为提升普法精度,黄律师结合实务经验,并搜集法院同类判决,将居民关注的婚姻财产热点与法律条文深度绑定,梳理出此次讲座“三大重点”。一是子女权益维护。针对抢夺、藏匿未成年子女的行为,法院将作为抚养权判决的负面考量因素,优先保障子女利益。二是厘清父母出资购房认定。对比《解释(二)》出台前后法院裁判标准变化,详细释明“父母出资性质推定”“共同还贷增值补偿”等规则,消除居民“出资即占房”的认识误区。三是否定违反公序良俗的赠与。针对“巨额直播打赏”“财产赠与小三”等行为,黄律师引用《解释(二)》相关法条并结合真实案例,阐明此类行为受害方可分别要求对方少分或不分财产以及予以返还。讲座最后,黄律师围绕婚姻家庭纠纷的预防和化解,建议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关注全职主妇、家暴受害者等弱势女性权益,积极为其提供法律援助和心理支持,并通过引导婚前财产协议、婚内财产约定等方式增强女性法律意识,减少婚姻财产纠纷。本次活动以“”三八”妇女节为契机,通过“以案释法”形式普及新法新规,有效增强了妇女干部和群众的法治观念和维权能力。下一步,吴淞街道司法所将持续深化多部门协作,为构建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提供更多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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