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意渐浓的五月,花草蓬勃,生机盎然。为培养青少年防毒识毒的意识,在淞南镇平安办的指导下,一系列禁毒宣传活动走进校园,引导同学们认真学习辨别毒品原植物,争做守护家园的禁毒小先锋。

禁毒宣传活动首站来到上海市吴淞中学附属宝山科技小学,现场利用图文并茂的科普PPT课件,以直观清晰的图片搭配通俗易懂的文字讲解,分别从叶片、茎秆、花朵、果实四大核心特征维度,细致入微地拆解辨析同属罂粟科的罂粟花与虞美人在外形形态、生长特征上的细微差异,帮助低年级的小学生精准掌握两者的辨别方法,在青少年心中种下识毒、辨毒、拒毒的种子。

随后,活动走进上海市吴淞中学附属宝山科技中学。在学校宽敞明亮的体育馆内,禁毒宣传展板有序摆放,吸引同学们驻足参观学习。大家认真浏览展板上的禁毒科普知识,现场工作人员适时结合禁种铲毒相关内容,抛出趣味知识问答题目,互动氛围十分热烈。整场活动以寓教于乐的形式,让同学们在轻松欢乐的氛围中学习禁毒常识、认清毒品危害,进一步筑牢青少年防毒拒毒的思想防线。

现场结合展板,用贴近青少年的生动语言,讲解身边发现毒品原植物的案例,引导同学们认清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的严重危害,从小筑牢青少年防毒拒毒,守护绿色无毒家园的思想防线。
通过这一系列禁毒活动的开展,青少年对禁种铲毒有了更深层次的认识,有效提高了识毒、防毒、拒毒能力。本次活动受众共计500余人,发放宣传单页500余份。
禁毒小知识: 根据《刑法》第三百五十一条规定:凡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一律强制铲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一)种植罂粟五百株以上不满三千株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较大的; (二)经公安机关处理后又种植的; (三)抗拒铲除的。 非法种植罂粟三千株以上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非法种植罂粟或其他毒品原植物,在收获前自动铲除的,可以免除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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