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大场镇综合行政执法队接12345投诉称沪太路2588弄某户存在违建行为。由于该户正在装修,执法人员和物业管理人员多次尝试却始终无法进门查看。执法人员通过其他楼道楼顶前往,发现该户确实在楼顶露台部位新建建筑物,该建筑物东西长6米,南北长10米。执法人员当场向违建当事人发出责令限期拆除的通知,要求其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拆除。
但在规定的期限内,业主没有自行拆除该违建,队员约谈业主向其再次说明违法建筑的危害及相关法律法规,并进入强拆程序。期间,执法人员会同居委、物业与当事人多次交流、沟通,业主终于意识到自己的违法行为,并签订了助拆协议,最终拆除违建,恢复房屋原样。 大场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将继续加强对违法建筑的监管和查处,确保城市规划和建筑管理法规得到有效执行。同时,也呼吁广大市民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共同维护好城市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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