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高境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在共和新路4757弄沿街商铺常态化安全检查时,通过规范执法结合柔性引导的方式成功整改一起空调外机违规安装隐患,消除了公共安全风险,保障了市民出行安全。 执法队员在检查时发现,该路段2号商铺空调外机紧贴人行道边缘地面安装,不仅挤占了通行空间,而且安装高度也未达标,易给老人、儿童等群体带来绊倒隐患。

“坐地室外的外机易受潮且无法正常散热,既存在安全隐患,又影响市容市貌”。面对这坐落于闹市的“定时炸弹”,执法队员立即找到店铺负责人,严肃指出其行为可能带来的巨大安全风险。约谈过程中,执法人员还向商铺负责人普及了空调设备安装使用管理规定,告知设置高度要离地面1.9米以上。
为确保隐患消除,执法队依法开具《责令改正通知书》,明确整改要求与复查时限。整改期间,队员通过电话跟进进度,解答安装疑问、提供指导;限期届满后复查,确认商户已按规重新安装外机,人行道恢复安全通畅。鉴于商户积极配合且隐患清零,执法队秉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以教育为主”理念,依法作出不予行政处罚决定,既维护法规严肃性,也体现执法温度,让商户深刻理解合规重要性。 此次整治是高境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守护市民“脚下安全”的缩影。执法队将通过常态化巡查、精准整治、法规普及,遏制违规行为发生,推动商户形成守法意识。后续,执法队将以此为契机,加大沿街商铺巡查力度,重点关注空调外机、店招店牌等设施,建立“排查—整改—复查—巩固”闭环机制,同时强化商户安全责任宣传,引导其自觉维护公共安全。
空调安装不仅有相关技术标准要求,设备用户还承担着相应法定责任。 安装规范:根据《上海市空调设备安装使用管理规定》第十一条第二款,空调设备安装在沿道路两侧的建筑物上的,必须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且空调设备安装架底部距室外地面的高度不得低于1.9米。 消除隐患责任:依据该规定第十六条第二款第(二)项,当空调设备安装架和紧固件出现松动或者严重锈蚀等情况时,空调设备用户应当及时采取措施消除安全隐患。 法律责任:按照《上海市空调设备安装使用管理规定》第二十一条第(四)项,违反本规定第十条第二款、第十四条、第十六条,空调设备用户有空调设备超过设计使用期限,或者空调设备安装架和紧固件出现松动或者严重锈蚀等情况,未及时采取措施消除安全隐患等行为之一的,由市或者区、县房屋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处以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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