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2024年度宝山区道德模范选树宣传活动的通知 |
日期:[2024/9/20] 作者:[宝山文明网] |
为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展示新时代思想道德建设的丰硕成果,激发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向上的强大精神力量,助力上海建设习近平文化思想最佳实践地、宝山打造“四个城区”,区委宣传部、区文明办拟在全区范围内开展2023-2024年度宝山区道德模范选树宣传活动。 一、评选标准 此次评选的宝山区道德模范,应是2023年以来在宝山经济 发展、社会治理、精神文明建设等领域做出优异成绩和积极贡献, 获得群众认可、具有较强示范引领作用的模范典型。本区在职和 离退休职工、农民、个体劳动者、民营企业家、社区居民、外来务工者等,如符合条件,均可被推荐参加评选。具体分为五类。 (一)“爱岗敬业”模范 具有崇高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立足岗位,刻苦钻研,业务 过硬;恪守职业规范,办事公道、服务优质,赢得群众广泛好评; 勇于创新,在本职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在本行业、本领域、本 辖区具有引领示范作用。(重点突出在经济建设、城市建设、社 会治理、乡村振兴等工作中做出贡献和成绩的一线工作者) (二)“诚实守信”模范 具有强烈的诚信意识,坚持用良心做人做事的理念;从事生 产活动坚持质量至上,从事经营活动坚持信守契约,从事服务工 作坚持优质规范,在合作者和服务对象中享有高度信誉;在人际 交往中,真诚待人,实心做事,即使遇到困难,仍坚持信守承诺。 (重点突出在诚信体系建设中,积极参与诚信企业、诚信市场、 诚信个体经营户创建的经营者和工作者) (三)“平安建设”模范 在公民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挺身而出,设法进行保护和援 救;勇于同正在实施的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义务协助追捕犯罪 嫌疑人或提供重要线索,为侦破重特大案件作出贡献;在社区治理中,积极参与防治,保护集体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重点突 出参与平安建设的政法、综治、维稳、反邪教等战线上工作的一 线政法干警、辅警,以及各街镇、村居、企事业单位综治工作者) (四)“孝老爱亲”模范 模范践行家庭美德,孝敬父母、公婆等长辈,长期悉心照料体弱病残的老人;关爱子女,夫妻和睦,兄弟姐妹团结友爱,家庭生活温馨和谐;在家人亲属有伤病、残疾等困难情况下,做到 不离不弃、守护相助、患难与共。(重点突出注重家风家教建设 的党员干部家庭和积极参与家庭文明建设的社区群众家庭) (五)“助人为乐”模范 能够帮助无血缘亲缘关系的老幼病弱、鳏寡孤独以及其他困 难群众;对遭遇不幸或遭受灾害者奉献爱心,努力帮助排忧解难; 自愿无偿、坚持不懈地参加“关爱他人、关爱社会、关爱自然” 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主动参与居住区的自治管理,为社会公益事业献计出力。(重点突出积极热心社会公益事业、在经济社会 发展和精神文明建设中无私奉献的各级各类志愿者、社工和社会各界人士) 已经获得全国道德模范及提名、中国好人、感动上海人物及提名、上海市精神文明好人好事及提名、感动宝山人物等称号的, 原则上不再参加本次评选。 二、组织领导 成立活动组委会,统筹协调整体活动。
主 任:胡宝国 区委常委、区委宣传部部长 副主任:李一红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区文明办主任 组 员 : 陈 健 区纪委副书记、区监委副主任 孙 兰 区委组织部副部长、区委编办主任 陈 巍 区委社会工作部副部长 陆 平 区委政法委副书记 沈玉春 区总工会党组书记、副主席 肖 寒 团区委书记 黄铁红 区妇联党组书记、主席 周 洁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赵剑瑾 区融媒体中心主任 各街镇党委(党工委)委员(宣传) 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文明办,区委宣传部副部 长、区文明办主任李一红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活动流程 (一)基层推选(2024年11月10日前) 各地区、各系统、各单位通过群众推荐、个人自荐等方式, 将身边“模范”推荐出来,形成本单位本区域的“模范榜”,好中选 优,推荐参加宝山区道德模范评选。各街镇及大口委办局选送 2-3名候选人,其他委办局、宝山高新园选送1-2名候选人。 请于11月10日前,根据附件要求,提交相关申报材料到区 文明办。 (二)初步遴选(2024年11月底完成) 组委会办公室组织初步甄选,按照事迹的影响力和感染力, 综合各单位意见,提出每个类别入围候选人名单(五类共20名 左右),并进行征信审核。 (三)集中评审(2024年12月底完成) 组织召开集中展示评审会。入围候选人按照申报类别,进行 现场事迹宣讲展示。根据现场评审,评选出五类共10位左右为 “宝山区道德模范”建议人选,其余为“宝山区道德模范提名”建议 人选。 (四)审核公示(2025年1月上旬完成) 建议人选名单报经区委审核通过后,通过本区主要媒体向社 会公示,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五)表彰宣传(2025年一季度) 开展总结表彰宣传活动。道德模范的先进事迹通过各级媒体 平台、制作事迹汇编、创编文艺作品等方式进行集中宣传,扩大道德模范事迹的社会影响力,提高群众的参与度和知晓度。 四、活动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充分认识道德模范选树的意义。各单位要充分 认识开展宝山道德模范选树活动的重要意义,将其作为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推进弘扬和践行城市精神品格的重要抓手和工作平台,与本部门本条线的各类评先推优工作有机结合,统筹考虑, 制定好本单位工作计划,认真组织实施。 2.广泛发动,扩大道德模范选树的影响力。在组织推荐把关的基础上,拓宽推荐渠道,通过网络自荐、群众互荐、媒体发掘等方式不断扩大活动参与面和群众的参与度。同时,各单位要通过自行设计模范榜、模范墙、道德讲堂、榜样故事会等不同形式宣传身边典型,浓厚崇德向善的社会氛围。 3.严格标准,确保道德模范选树的质量。各单位要把好初选 推荐关,对推荐的道德模范进行张榜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和评议。 组委会要把好遴选关和终审关,组织相关部门领导、专家学者、 典型人物代表等进行评议,并充分利用社会征信系统,对候选人进行综合评审,确保道德模范质量。
联系人:姜丽丽 姚张婷 电 话 :56692849
中共上海市宝山区委宣传部 上海市宝山区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 2024年9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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