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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 青
阅读数: 日期:[2017/4/23]

 

  张 青 47岁,女,宝山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审判员,中共党员
  座右铭:把每一件简单的事做好就是不简单,把每一件平凡的事做好就是不平凡。
  简要事迹:她作为宝山法院立案庭审判员,除每日照常在窗口立案外,还及时处理各窗口其他立案法官立案中碰到的各种疑难复杂问题和矛盾。如有些当事人无法接受败诉的结果而在立案大厅内大吵大闹,遇到这种情况,张青总是以诚待人、以信取人,详细释明,丝丝入扣地做疏导化解工作、仔仔细细地做法律解释工作,及时平息了许多复杂问题和矛盾。她信守在国旗下的誓言,恪守职业道德,自觉接受监督,依法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积极主动开展立案工作,受到来院群众积极评价,每年都多次收到群众主动送来的感谢信和锦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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