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谷晓丽,女,1979年11月生,中共党员,宝山区人民检察院公诉科副科长。她在宝山检察院公诉科工作十三年,先后承办案件逾千件。她办理关乎民生的食品案件上,除参与办理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染色馒头”案外, 2013年,在办理一起销售“瘦肉精”冻猪肉案过程中,为补充调查取证,她与助理不辞辛苦,远赴广西多地调查取证,最终收集到宝贵的书证材料,有力地驳斥了被告人的无罪辩解。在公诉工作过程中,她忧心忧民,对办案过程中敏感地发现的影响民生的社会问题及安全隐患,并积极通过检察建议等形式参与社会管理。其出色的表现,赢得领导同事的认可,她先后荣获“第九届上海市优秀公诉人”、宝山区人事局嘉奖等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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