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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我们的上海” 市民故事视频作品征集活动的通知
日期:[2023/7/15] 作者:[宝山文明网]
各街镇、相关委办局:
为进一步在全社会掀起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热潮,大力弘扬上海城市精神品格,推进市民修身行动深入广泛开展,充分展现新时代文明风貌,全面提高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根据市文明办相关工作要求,我区在7月至8月初举办“我们的上海”市民故事视频作品征集活动,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我们的上海”——新时代市民新故事
二、参赛对象
生活、工作在宝山的市民均可参加。
三、选题范围
参赛作品主题、内容可自行选择,讲述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红色文化传承:如,《红色印痕刻骨铭心》《来自文物的声音》
2.弘扬传统文化:如,《罗店龙船》《陶行知家书》
3.城市精神品格:如,《行知精神涵养当代“大先生”》
4.经济发展成就:如,《改革开放史话》《蝶变》
5.典型模范事迹:如,《月浦的“伞”爷爷》
6.倡导文明新风:如,《楼道的温度》《爱的传递》
7.其他展示新时代市民新形象和社会新风貌的内容。
四、视频要求
1.故事讲述由参赛者个人独立完成,需脱稿用普通话讲述, 时长不超过5分钟,要求精神饱满、口齿清晰、讲述流畅、语言生动,仪表端庄,服装整洁大方。
2.拍摄地点不限,可在宝山特色地标、工作岗位或家庭居所等任何场景拍摄。
3.视频录制器材不限,手机、摄像机均可。
4.视频文件格式建议为MP4, 清晰度1080P, 画幅16:9(横屏),单个文件大小不超100M, 画面清晰稳定。
五、工作要求
1.报送数量:请各街镇、相关委办局至少推荐1个作品。
2.投稿方式:请将视频作品电子版,连同报名表(见附件),发送到下列邮箱:wmb56692849@vip.163.com。
3.截止日期:2023年8月1日。
4.知识产权:参赛者应保证参赛作品不得侵犯第三方的版权,如有任何相关的法律纠纷,由参赛者自行承担。主办单位和承办单位在非营利的前提下,拥有对作品修改、发表、复制、信息网络传播、录制音频、影视改编、文艺创作和汇编等使用权,有权将作品用于结集出版、展览、活动宣传、媒体报道等用途。
六、作品使用
本次征集活动将遴选出优秀作品,在“宝山文明”微信平台进行展演,并择优报送市文明办,参与上海市“十佳故事讲述人”“新时代故事达人”评选。

区文明办联系人:姜丽丽 王海昕 电话:56692849
附:报名表


宝山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7月13日


附件:报名表